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午餐營養衛生教育(一)
1. 廠商派駐校營養師提供食譜、營養分析表,以利學童均衡飲食。
1-1. 廠商營養師駐校並提供食譜,再由本校營養師做初步審核,菜單經廠商營養師修改後,再提交午餐委員討論決定。
1-2. 確定之菜單若因特定原因更動,須由廠商填具中壢國小午餐變更異動單寫明變更品項及原因,經學校核章同意後,方得變更。
|
|
2. 庫房設備與物資存放妥適、排列整齊離地擺放且標示清楚,並設溫溼度檢探設施及作記錄(溫度攝氏27度以下,濕度65%以下)。
3. 廚房內部地板保持乾淨,病媒防制措施(裝設紗窗紗門),門窗及週遭環境(含截油槽、廚餘桶)整潔。
3-1. 廚房地板及天花板應保持整潔。
|
|
4. 烹調及用餐器具、碗洗滌潔淨消毒確實。
|
4-1.烹調及器具確實清潔與消毒。
|
5. 廚工及服務人員工作時穿戴工作衣、帽、口罩;確實執行留檢制度。
5-1. 服務人員應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及口罩。
5-2. 服務人員不可戴手錶及飾品等。
5-3. 食物留檢應由學校取樣,份量達1人份,留置48小時,標示日期,並分別保存良好。(每道菜至少50克)。
5-4. 應留檢體專用冰箱,置溫度計,溫度符合0-7度規定,不可置放其他雜物。保存良好每道菜分隔保存,依時間清除過期檢體。
|
|